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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強,男,二十一歲,三年前因涉嫌搶劫罪,被警方通緝?!?/p>
“李南,男,二十六歲,一年前因故意傷害罪,被警方通緝?!?/p>
“張志強,男,四十六歲,半年前因為搶劫,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,被省公安廳通緝?!?/p>
一個一個名字被公布出來。
同時,背后的大屏幕上,還配合陳萬寧的介紹,分別放出了這十個人的通緝令。
上面有清晰的照片,而且工作人員還特意進行了放大特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