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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,蕭志輝去了警察局,詢問趙文靜的情況。
因為是年少未滿十八歲,加上她并沒有造成實質(zhì)性的傷害,按照正常條例,只是給她拘留十五天。
蕭志輝什么話都沒說就走了。
作為受害人,他并不準備起訴。
只是回到家里,拿起那些照片,他挑選了幾張面目清楚的,很是享受,像是跟誰談戀愛一樣的照片,放大。
趙文靜被拘留,她的父母也來了,好好教訓了一番,又是認錯又是寫保證的,交了保證金之后,連三天都沒呆夠,就被保釋出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