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:我爺爺朱元璋更新時間:2025-05-22 14:45:07
“針對這樣的情況,孫兒覺得凡是販賣軍戶良田得銀五千兩一下者,貶為庶民,子孫三代不得為官,同時拘押三年,倒賣良田的錢盡數(shù)交還以外,另外罰銀一千兩。凡是販賣軍戶良田得銀在五千兩以上一萬兩一下者,貶為庶民,子孫三代不得為官,拘役五年,得來的錢如數(shù)返還的同時罰銀三千兩,若是販賣良田得銀一萬兩以上三萬兩以下者,子孫五代不得為官,貶為賤民,拘役十年等,若是貪污超過三萬兩以上者,那就是沒救了,直接殺了吧,家產(chǎn)充公,家屬流放至渤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