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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宗案子是這么回事。
兵部給四川發(fā)征糧公文,要四川征購軍糧十萬擔,林沖把這個任務下派到利州,因為秦昌是利州路提舉常平司,這個差事正好由他經(jīng)辦。
秦昌經(jīng)常利用類似的差事大發(fā)其財。
他馬上把這個差事交由一個叫彭三山的大糧商替自己籌辦,而且要了十萬兩的賄賂。
糧食生意的利本來就薄,一下被秦昌敲去十萬兩銀子,彭三山?jīng)]辦法只能籌辦了六萬擔,才勉強夠本兒。